关于评选表彰共青团工作特别贡献奖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2016-2017学年度“五·四”颁奖典礼将在5月10日举行,校团委拟评选表彰一批对共青团工作有特别贡献的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对象
非学生工作系统的教师
二、评选方式
各二级学院推荐与团委直接推荐相结合
三、推荐条件
1、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严于律己,重视思想品德修养,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将育人贯穿于言传身教之中。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能以身作则,在学生中有较高威望,受到学生的尊重和信赖。
3、严谨治学,对学生严格要求,有先进的教育思想、教学理念,教学效果优秀,有突出的教学或科研贡献。
4、曾多次参与学校共青团工作,并对学生给予帮助与扶持。
5、曾担任至美学院导师、学生社团导师、指导学生创业项目入驻创客空间或指导学生团队参加湖南省挑战杯比赛并获奖。
四、推荐要求
原则上每个学院推荐一名老师
五、其他事项
请各团总支将推荐材料(见附件)电子版于4月12日发送至团委邮箱:157358278@qq.com,纸质版交至团委陈泉处。
附件: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共青团工作特别贡献奖推荐表
共青团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委员会
2017年4月1日
附件: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共青团工作特别贡献奖推荐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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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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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照片 |
所在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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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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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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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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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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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简介 |
(此处填写主要事迹简介,含参与共青团工作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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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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