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浩明,男, 湖南益阳人,法学博士,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律史专业毕业,而后在湖南大学法学院和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获博士后证书。兼任湖南省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
主要学术研究领域: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法律史、知识产权法、传媒法、科技法等。先后独立承担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主持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重点项目,参与多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和重点项目。在《中国出版》等期刊发表《论新闻传播中新闻作品的合理使用:一个比较法的视角》等CSSCI论文5篇,参与撰写《中国法律史》(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和专著《中国古代司法制度史》、《湖南近现代法制思想史论》等。所撰论文《论新媒体时代新闻照片的著作权保护》荣获第八届中国新闻法治学术峰会(中国行为法学会、新华社、北京大学等联合主办)“中国新闻法治优秀论文三等奖”。